有奖销售是否违法?
一、有奖销售是否违法?
有可能违法:比如,仅在活动范围中的特定区域投放奖品;在活动期间将带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未全部投放市场;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未按照向消费者明示的信息兑奖。
二、有奖销售管理办法?
1.销售通常是业绩最高或者前三名奖励不同奖金
2.按数量考核,指业务量或者联络量进行排名奖励。
3.互相pk,相互成长。赢家获胜
4.单量和客量以及回款量进去考核奖励
三、有奖销售的经典案例?
1. 是存在的。2. 这是因为有奖销售是一种营销策略,通过给消费者提供奖励来促使他们购买产品或服务。这种策略可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增加销售量,提高品牌知名度。3. 一个经典的案例是某公司推出了一款新产品,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他们设置了一个抽奖活动,每购买一件产品就有机会参与抽奖,奖品包括现金、旅游等。这个活动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的参与,提升了产品的销售量,并且增加了品牌的曝光度。这个案例表明有奖销售策略在市场营销中的有效性。
四、有奖销售有哪些规定?
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 第一条 为了制止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方式。 经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有奖募捐及其他彩票发售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禁止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一)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三)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四)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前款第(四)项行为,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认定,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四条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 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前款所称“质次价高”,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质量和购买者的投诉进行认定,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第六条 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 经营者对已经向公众明示的前款事项不得变更。 在销售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对超过五百元以上奖的兑奖情况,经营者应当随时向购买者明示。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隐瞒事实真相的,视为欺骗性有奖销售,比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有关当事人因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受到侵害的,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第九条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前发生的、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后,一律不得继续实施。但预先设定的开奖、兑奖时间在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之后的,经营者仍然应当在预定时间按照预定事项履行其开奖、兑奖的义务。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五、有奖销售处罚的幅度依据?
对于处罚额度是多少?额度范围如何界定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竞争秩序的破坏程度等等方面进行综合的考虑1,你可以要求其给出解释。对处罚不满意的,一般收到处罚决定书60内。
3、当相关部门给出相关处罚的,具体参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服务的质量、扰乱市场秩序的程度、商品的质量,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主要包括最高奖金的金额(设置的有奖销售的最高金额是3万的当然会比最高奖金额是8千的要严重)。
2、相关部门对与处罚金额的确定一般是依据有奖销售的具体情节确定的、处罚额度的一般是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六、电动车有奖销售方案?
免费试驾:让消费者试乘试骑,听取消费者意见。
2、电动车秀:选择各式有代表性的车款,节假日选派经过培训的促销人员骑行,在大型超市、居民小区、广场等人流聚集的地方停留,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提问,充分展示电动车品牌的特色和优势。
3、电动车赛:可以组织电动车和公共汽车、出租车比赛,展示电动车的机动性;也可以组织电动车性能比赛,如爬坡能力、续行能力等,突出自身电动车品牌的卖点。
公关活动
1、新闻小组:成立快速报道小组和新闻单位合作,让记者骑行电动车采访现场新闻,冠名“某某第一现场报道”,在新闻媒体挂角发布。
2、企业合作: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举办有奖竞猜等销售活动,将台铃电动车作为奖品。
3、横幅浪潮:选择城市的重点居民小区,用密集悬挂横幅的方式在每个社区宣传,100—200幅的横幅可以覆盖一座城市的多数社区。
4、景点租车:在旅游城市的风景点设立电动车出租点,设计有广告特色的电动车,让流动的广告在风景区成为亮丽的色彩,带动销售。
七、有奖销售属于什么促销方式?
有奖销售是属于有奖销是售指以赠送品物或发奖放品为促销诱因,以刺激费消者购买产品和大扩产品名知度的一促种销方法。
八、哪些情形属于违法有奖销售?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有奖销售作为一种推销商品的方式,本身是无可非议的,但是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盲目投机心理,实施欺骗性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有奖销售和奖品金额过高的抽奖式有奖销售等行为,制造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利益,则为法律所禁止。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即欺骗性有奖销售的行为。 根据1993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包括: 1、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项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品种、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2、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3、故意将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资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4、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一些有奖销售的经营者不是通过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改善服务等方式参与竞争,而是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以高于商品本身价值的价格将质量较次的商品推销出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有关问题的答复中规定,所谓的“质次价高的商品”,是指经营者所销售的商品属于不合格商品,或者质量与价格明显不符的合格商品,即商品虽然合格,但其价格明显高于同类商品的通常市场价格,而同类商品的中等市场价格是指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中等价格。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 5000元是对抽奖式的有奖销售金额的限定,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经营者在设奖额上相互攀比,干扰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同时也助长了一些消费者的投机心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上述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九、有奖销售的最高金额是多少?
有奖销售的最高金额是5000元,超过这个金额属于违法行为。过去对有奖销售没有金额上限要求,造成了一些问题。国家为规避某些问题,规定了有奖销售的上限。
十、个人可以开设有奖销售吗?
个人不可以开设有奖销售。个人开设不仅违法,假如销售量大严重的可能犯罪,假使做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国家法律明文禁止,个人私白设立有奖销售。只有国家发行的有奖销售去参与才会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如现在国家发行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都可以参与。小买怡情大买伤身买彩票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