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办法?
一、专家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完善资产评估工作体系,规范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程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
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家评审,是指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评估准则,对评估报告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评估结论的公允性进行专业性审查和评价,为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
备案提供依据的工作。
第三条省属企业及各级控制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工作;省属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属企业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第五条省国资委负责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均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核。
二、临时用地评审办法?
临时用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审批权限
全部占用非耕地的临时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的由州国土资源局审批。
临时用地应具备的条件
1、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
2、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
3、在城市因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4、占用土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或者临时占用非耕地建砖瓦窑的;
5、其他符合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审批程序
(一)申请(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向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资料:
1、临时用地书面申请或申请文件(原件);
2、临时用地申报表(被用地单位、所在乡镇国土资源所、乡镇人民政府要有明确意见)(原件);
3、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立项文件、可研批复、初设批复等)(原件);
4、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用地勘测定界图,要求在图上标明各点坐标。红线图上要求用地单位及被用地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原件);
6、土地利用现状位置图(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用红线标注拟用地范围,但坐标必需与勘测定界坐标一至)(原件)
6、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还需提交规划部门同意临时建设的书面证明(原件);
7、涉及占用林地、水利设施用地等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同意用地的书面意见(原件);
8、临时用地协议(用地单位同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必须在合同上签字认可),临时用地协议需注明,本协议自临时用地批准之日起生效(原件);
9、土地复垦方案批复(生产建设项目提交经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及《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原件);
10、地质灾害评估备案表
11、其它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资料。
审查通过后提供资料:
11、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需注明,本协议自批准临时用地之日起生效(原件)。
12、临时用地补偿清册(验原件收复印件);
13、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税费票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调查:县局接到申请后,耕地保护股牵头,相关股室根据职能职责对地类、权属、临时用地条件、地质灾害隐患等进行实地踏勘,并在实地踏勘结束后作出相应处理,再由耕保股综合各股室意见提交局领导审定。
(三)签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局领导审定后通知用地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四)资料收集全后,耕地保护股提出临时用地审查意见,组件上报州国土资源局(占用非耕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五)交费、颁发《临时用地批准书》。
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审查通过后,耕地保护股3通知申请人到相关部门交纳有关税费费,接到批准文件通知申请人到行政服务窗口领取《临时用地批准书》,申请人领取《临时用地批准书》后方可建设使用土地。
三、职称评审办法细则?
一是学历要求。中专,大专,大学本科,二是工作年限要求,如中专15年且在初级岗位上工作四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三是论文要求,公开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四是业绩要求等
四、节能性评审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可研报批之前,企业投资项目应在核准备案之后、开工建设之前,向节能审查机关提交使用区域节能评估报告进行节能审查的申请,说明项目所属行业、审批核准备案情况、投产年份、新增能耗和主要能源品种,作出达到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承诺。
节能审查机关在接到项目单位申请后,不再单独组织机构评审,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对于审查发现不符合使用区域节能评估报告条件的项目,通知项目单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
五、职称评审新办法
职称评审新办法:专业、公正、透明
近年来,职称评审在中国的各个行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作为评估和认可个人在特定领域专业能力和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备受关注。为了确保评审程序的严谨性和合理性,中国相关部门近期推出了一项职称评审新办法,旨在进一步提升评审质量和公信力。
职称评审新办法的出台,是中国政府推进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该新办法充分尊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以实现公正、公平、公开为基础原则,从而为广大职称申报者提供一个公正竞争的环境。
新办法的主要特点
职称评审新办法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标准严谨:新办法设立了严格的评审标准和程序,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评审标准细化到专业领域的具体要求,从而有效降低评审过程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 公正透明:新办法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透明和严谨。评审过程将会公示,评审结果将对外公布,为广大申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积极参与的机会。
- 依法管理:新办法将评审纳入法律监管范畴,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评审中出现的不当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这将有效防止评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不正当操作,维护评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 权威认可:新办法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称和资历,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评审委员会将根据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客观评价申报者的能力水平,并给予真实、公正的认可。
新办法对职称评审的重要意义
职称评审对于个人职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职称评审新办法的出台对于改善评审体系、提高评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新办法规范了评审标准和程序,降低了评审过程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这有助于提高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使评审过程更加公正透明。
其次,新办法加强了评审的法律监管,有效防止评审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这将增强评审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广大申报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三,新办法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具备相应的职称和资历。这将确保评审委员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使评审结果更具说服力和可信度。
最后,新办法将评审过程公示和评审结果公布,使申报者和社会公众都能够及时了解评审情况。这将倒逼评委会成员正确认识和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公信力。
如何应对新办法
对于广大职称申报者而言,如何应对新办法是一个关键问题。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 了解规定:申报者应详细了解新办法相关规定,了解评审标准和程序,确保自己的申报材料符合要求。
- 提升能力:申报者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水平。
- 参与培训:申报者可以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了解新办法的具体要求,提高自己的评审意识和能力。
- 保持公正:在评审过程中,申报者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遵守评审规定和纪律。
- 关注动态:申报者应及时关注新办法的最新动态和公告,了解评审结果和相关信息。
总之,职称评审新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提升评审质量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在新办法的指引下,职称评审将更加专业、公正、透明,为广大申报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促进个人职业发展和行业的进步。
六、财政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行政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
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由财政部门委托其所属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其中,社会中介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通过国内公开招标产生。
第三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六)需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专项资金。
第四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包括:
(一)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三)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四)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五)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
(六)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
(七)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八)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
(九)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或效益情况审核;
(十)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十一)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十二)其他。
第五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方式:
(一)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评价与审查。包括: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评审和对项目预(概)算及竣工决(结)算进行单项评审。
(二)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三)其他方式。
七、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评审专家选聘、解聘、抽取、使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标准、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管理原则
八、中南大学职称评审办法?
中大人字〔2012〕93号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中南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评审办法(试行)》已经2012年第22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办法 通知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中南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评审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破格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鼓励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制定本办法。
一、破格评审的定义、范围、指标
对于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特别优异成绩,为学校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任职年限、学历等未满足高级职务申报条件,年龄在40岁及以下申报正高、35岁及以下申报副高,统称为破格评审。
破格评审范围仅限教师科研系列,其他系列不破格评审。
全校每年破格晋升正高人数不多于5人、副高人数不多于10人。
二、破格评审的组织
1.学校成立理工医管类、人文社科类两个大学科破格评审组(以下简称大学科组),负责大学科组评议推荐工作。
2.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和附属医院的破格评审推荐工作由本单位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授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学术评价。
三、评审程序
1.自愿报名
申请人填写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整理反映本人业务水平和学术能力的综合材料(以下简称“综合材料”)。
2.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和附属医院向学校推荐参评人选。
申请人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申请人的综合材料,听取申请人的述职答辩,对申请人在相关学科的学术建树做出明确评价,并投票表决。申请人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召开会议审核教授委员会投票结果,组织公示拟推荐人选的综合材料,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向学校推荐参评人选。对群众反映意见较大,有关问题经查证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不能推荐上报。
3.学校向大学科组下达破格晋升指标。
4.大学科组评议推荐晋升人员。
大学科组召开评议会,审阅申请人的综合材料,听取申请人的述职答辩,在学校下达的指标内投票推荐晋升人员。
5.外校同行专家评审。
大学科组推荐晋升人员的综合材料由学校统一请3位外校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同行评审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3位专家评审结果均为合格者,提交高评会评审。
6.高评会评审。
四、有关说明
1.每个人申请破格评审副高级、正高级职务的次数均不超过2次。凡通过本单位推荐,申报材料上报至学校,即视为申报1次。
2.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和附属医院向学校推荐参加破格评审的正高、副高人数均不多于1个,且占学校下达的当年职称评审参评指标。
3.破格评审每年开展1次,与正常评审工作同时进行。
五、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九、金牌月嫂评审办法?
做菜能力,还有专业知识,还有家庭卫生各方面能力,还有如何带孩子的专业知识。
十、2018年职称评审办法?
申报要求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工作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将个人申报材料逐级上报。此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以由工作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机构履行审核、公示和推荐程序。
《规定》提出,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